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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31省工作报告创新与技术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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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1·宁夏 2022发展规划 融合融通科技创新。实施科技强区行动,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增长8%。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建立新型研发机构,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0家、创新型示范企业2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深化部区合作、东西合作,推行重大科研攻关“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攻克关键核心技术100项,转移转化重大科技成果100项。优化人才发展和创新生态,赋予广大科技人员更多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让更多科研成果在宁夏大地开花结果。 NO.22·贵州 2022发展规划 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整合优势资源打造重大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在大数据、找矿采矿、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生物工程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攻关项目。积极申建国家级磷氟化工制造业创新中心。完善全社会研发项目库。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千企面对面”科技服务行动和规上企业研发机构扶持计划。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深化质量强省建设。建设提升大数据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推动贵州科学城、花溪大学城、贵阳大数据科创城联动发展。召开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发出创新最强音,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奋起直追! NO.23·青海 2022发展规划 聚焦聚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紧紧扭住创新这个“牛鼻子”,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 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实施科技体制改革三年行动和基础研究十年行动,继续推进科研项目管理改革试点,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推进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等薪酬制度改革,给科研单位更多自主权。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畅通源头创新、成果转化、市场应用链条,让所有想创新、敢创新、能创新者都有机会一展身手。 推进重大技术攻关。围绕青藏高原典型生态系统维持与修复、碳达峰碳中和、盐湖产业、清洁能源、绿色有机农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继续开展“揭榜挂帅”,用好第二次青藏科考成果,推动盐湖资源保护利用、多能互补绿色储能、三江源生态与高原农牧业等国家重点创新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实施企业创新主体培育行动,深化产学研结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落实激励创新普惠性政策,运用市场化机制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持续推进科技型、高新技术、科技小巨人企业“量质双升”行动,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主体融通创新、利益共享,更好激发创新活力、创造动力。 深入做好人才工作。坚持“四个面向”,实施好人才强省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昆仑英才”行动计划,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培育创新型人才团队和青年创新人才,实施产业工人技能提升行动。创新引才方式,探索人才共享模式,营造“近悦远来”人才生态。用好用活各类人才,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更加科学有效地向用人主体授权、为各类人才松绑。 NO.24·内蒙古 2021工作回顾 “科技兴蒙”行动全面深化。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制定12项财政配套支持措施,财政科技支出同口径增长20.7%。实施进位促优倍增计划,呼和浩特高新区全国排名提升10位,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达到1220家、828家。组织科技重大专项47项,实施技术攻关计划445项,促成首批“揭榜挂帅”项目12项,遥感卫星“内蒙古一号”成功发射。加大平台载体建设力度,设立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成立稀土、5G产业创新联盟,加入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黄河流域科创联盟,与国内高校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24家,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和乳制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成功获批。 2022发展规划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用足用好国家适当增加预算内投资、大力支持实体经济融资等政策,盯住规划重大项目和年度重点项目,采取超常举措强化要素保障、做好前期工作,全力完成52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加快调整升级项目库,围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谋划推进项目建设,促进工业技改、先进制造、新兴产业和创新成果转化投资大幅增长。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常态化走出去、精准化引进来,促进社会资本投资、引进区外投资大幅增长。 大力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制定促进制造业、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延链补链强链行动,启动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造一批千亿级优势特色产业。发挥军工优势,打造包头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在能源、化工等领域建设10个企业级、行业级、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巩固工业园区整合成果,完成区域评估,实现智慧园区全覆盖。加快过剩低效产能退出,有序推进节能节水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园区自备电厂、高耗能企业绿电替代,发展绿色制造,打造一批低碳园区、零碳园区。 加快建设创新型内蒙古。全区上下要形成一种共识,向科技要质量,向人才要发展。以“科技兴蒙”行动为统领,打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攻坚战,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落实政府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和社会多渠道投入激励机制,财政科技支出增长36.9%,引导企业、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加大科研投入,实现有研发活动规上工业企业数量翻番,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000家。紧扣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聚焦新能源、新材料、乳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启动种业、“双碳”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支持乳业、稀土新材料、动物疫苗等技术创新中心开展技术攻关,支持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草种业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创建攻坚,支持重点实验室提档升级,用新理念打造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大力实施“揭榜挂帅”制度,深化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扩大高校院所自主权,拓展深化科技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科研机构人才机制改革,大力引育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培养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NO.25·海南 2022发展规划 加快科技创新产业升级 强化创新驱动、推动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是当前海南高质量发展的迫切任务。今年我们要稳扎稳打,在若干领域实现点的突破,在基础层面补齐更多短板。 下好科技创新“先手棋”。系统落实创新型省份建设各项任务,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提高到 0.9%。加快创建崖州湾国家实验室,打造集种源、种业和市场三大核心功能为一体的“南繁硅谷”。深海领域要建设多层级科技平台,在产业化上实现破题。航天领域要沿火箭链、卫星链和数据链,导入更多项目和核心团队。推进“智慧海南”34个重大工程项目和7项改革举措落地实施。持续推进崖州湾知识产权特区建设。 加速主导产业集群化。以海南炼化百万吨乙烯建成投产为契机,推动一批产业链下游新材料项目。发挥自贸港和技术、装备、药品国际“三同步”政策叠加效应,突出“海口药谷”国家级产业平台作用,壮大生物医药产业。聚焦细分领域,打造数字文娱、智能物联和数字贸易等数字产业链。培育壮大风电、光伏、可降解材料等低碳环保产业。推动海洋经济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尽快形成若干有竞争力的海洋产业链。 推进园区功能平台化。以“一园一策”推进投融资模式创新,实现园区开发、招商、运营一体融合。高起点修编全省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园区“标准地”出让、标准化厂房建设。补齐做实园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优化产业生态和创新生态,提升产业根植性。加快产城融合步伐。 NO.26·福建 2022发展规划 实施五大行动,高水平建设创新型省份。着力补齐我省科技创新领域的短板,为高质量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行动,稳定增加财政投入,用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大留抵退税等政策,提高政策兑现便利度,引导企业加大投入,确保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 18%以上。实施创新平台建设行动,建好福厦泉科学城,打造沿海科技创新走廊,高水平建设省创新研究院、省创新实验室,筹建半导体、海洋领域省创新实验室,加快三明中关村科技园建设,积极引进大院名校等重大科研机构和大科学装置,新培育认定一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实施创新主体孵化行动,用好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大力扶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加速机制,力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9000家。实施体制机制创新行动,探索建立“企业出题、科研机构答题”新模式,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社会投资机构等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坚持创新不问出身,深入推行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赛马”等攻关机制,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让有作为的科技人员“名利双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励创新创造;在全产业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精准选认省级科技特派员2000名以上,鼓励更多科技人员把论文写在生产车间里、田野大地上。实施创新人才培育行动,下大力气培养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分行业分领域大力培养急需的技能人才,并在薪酬、住房、子女教育、父母养老等方面给予优厚待遇,促进人才团队集聚,安其心、尽其能、乐其业。人才政策要具体可兑现,不能只讲原则,不考虑操作,不能规定得光鲜亮丽,兑现起来困难重重。 NO.27·山东 2021工作回顾 创新动力显著增强。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取得时速600公里磁浮交通系统、国密算法物联网安全芯片、磁悬浮离心鼓风机等一批标志性成果,3个一类创新药获批上市,VLP 新冠疫苗中试进展顺利,世界首座四代技术高温气冷堆核电机组并网发电。柴油机本体热效率首次达到51.09%,再创世界纪录。我省自主设计、研发、制造的国内首台智能雪蜡车交付国家队。国家示范盐穴压缩空气储能调峰电站投运。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4.8件,增长19.8%。创新平台建设提速,国家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能化家电创新中心落户,全国唯一智能制造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获批,2项大科学装置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新增19家国家工业设计中心。“1313”实验室体系不断健全,建设6家省实验室,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发展到31家。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建成启用。创新主体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万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8万家,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21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39个, 居全国前列。住鲁两院院士和海外学术机构院士达到111位。 2022发展规划 坚定不移强化科技创新。 持续推进“四个一批”,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支撑。 一是攻克一批创新技术。启动基础研究十年行动,省级财政基础研究投入增长10%以上。突出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氢能等关键领域,开展100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公共安全、高端芯片、智慧农业等领域,再启动一批“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重大科技示范工程。深化“揭榜挂帅”制改革,探索推行技术总师负责制,试点推进“赛马制”,依法放宽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权限。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二是搭建一批创新平台。全力争创海洋国家实验室,加快国家超级计算中心、吸气式发动机热物理试验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山东实验室体系重塑攻坚,推进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 10 家省实验室。加强与大院大所合作,推进中科院济南科创城建设。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未来网络研究院、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中科环渤海(烟台)药物高等研究院、滨州渤海先进技术研究院等平台建设,建好东方航天港。加快筹建全国磁悬浮动力技术基础与应用标准化工作组。全力申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三是壮大一批创新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再增长 10%,带动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0%。实施科技企业梯次培育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3万家,培育科技领军企业200家,规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完善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政策体系,引导企业用好增值税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持续扩大创新投入,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达到43%以上。 四是引育一批创新人才。全力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人才发展雁阵格局,实施领军人才“筑峰计划”,组建国际顶尖科学家工作室,壮大战略科技人才队伍。实施新一期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创新实行工程配额制和自主遴选认定制,精准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强化青年科技人才引育,落实好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政策。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培育一批卓越工程师、齐鲁工匠和高技能人才。深化科技奖励制度、科技人才分类评价、科技成果评价改革。 NO.28·黑龙江 2021工作回顾 科技创新步伐加快。实施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净增806家,同比增长41.7%。技术合同成交额实现352.9亿元,增长31.8%。发布实施5个“揭榜挂帅”榜单,组织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项目107项。创新载体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获批,新增国家级创新平台3个,新建省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32个。 2022发展规划 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 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坚持把创新作为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战略基点,作为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第一动力,推进思路创新、产业创新、科技创新、路径创新、载体创新、管理创新等多层次全方位创新,构建多要素联动、多主体合作、多领域协同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培育壮大新动能,增强发展新动力,重塑竞争新优势。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激发科技创新潜能,为龙江振兴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行“揭榜挂帅”机制,探索业主单位负责制,围绕数字技术、生物技术,开展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网络安全、碳达峰碳中和、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等领域研发攻关。依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围绕生物与农业、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等优势领域,加强基础性、原创性研究。积极争取省部联动国家科技项目支持,解决新一代信息技术、黑土保护利用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深化以对俄为主的国际科技合作,开展联合攻关。实施科技攻关项目100项左右,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 促进科技成果高质量转化。服务国家重大工程并利用技术外溢开发配套产品和民用产品。系统梳理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编制发布科技成果转化投资机会清单,大力开展科技成果招商。支持省工研院打造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鼓励省内成果在工研院平台“二次开发”,吸引承接国内外成果在我省转化。加快孵化器等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落实技术合同交易奖补政策,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400亿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考核激励,调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积极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 建设区域创新载体。加快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佳木斯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创建步伐。推动国家级高新区晋位争先,支持佳木斯、牡丹江省级高新区晋升为国家级高新区,推进省级高新区“一区一主导产业”加快发展。加快哈尔滨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国家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建立先进复合材料研发制造中心。推动中电科49所传感器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创建大庆陆相页岩油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国家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争取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在我省布局。 培育科技创新主体。深入实施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00家以上。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加快发展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大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规上企业设立研发平台。继续实施“头雁”行动,重点支持10所高校加强10个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留住用好创新人才,在“引”上给政策,在“留”上出实招,在“育”上下功夫,在“用”上搭舞台,真正让龙江成为创新创业高地、成长成才摇篮,让越来越多的创新人才选择龙江、扎根龙江、圆梦龙江。 NO.29·新疆 2021工作回顾 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和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批具有引领性的创新企业、创新机构、创新基地和创新项目成功落地。省部共建碳基能源资源化学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正式获批,培育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6家。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行“揭榜挂帅”等机制,石油石化、煤炭煤化工、矿产资源开发、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阶段性成效,5个项目荣获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启动第三次新疆综合科学考察。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09家。全区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增速居全国前列。实施促进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促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转型互动发展,授权专利增长58.29%,发布自治区地方标准115项。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出台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放权松绑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得到有效激发! 2022发展规划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深化“四方合作”机制,以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主要承载区,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推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培育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推进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建设。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落实科技体制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组织实施“揭榜挂帅”“赛马”科技项目。落实好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的各项改革举措和激励政策,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兼职兼薪、离岗创业、在职创办企业,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强化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全方位培养、引进、使用人才,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识才爱才敬才用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让新疆成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热土! NO.30·吉林 2021工作回顾 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坚持把创新作为破解振兴发展难题的“牛鼻子”,像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样打造一流创新环境。 着力优化创新生态。创新型省份建设获批,是全国第11个、东北地区首个获批省份。积极争取国家科技力量布局,新建省重点实验室34个、科技创新中心35个、国际科技合作平台15个。中国(吉林)、中国(长春)2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组织两次院士进吉林活动。大力开展科技攻关。推行“揭榜挂帅”“军令状”机制。启动第二批7个重大科技专项。6项科技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设立一汽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大科技专项,启动首批9个项目。红旗汽车取得14项智能网联、18项电动化重大技术突破。红旗H9荣获国家年度创新大奖。 倾力培育创新主体。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计划,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97户。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903户,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1049户。深化校地、院地、央地合作,组织各市(州)分别与吉林大学、一汽集团、中科院“一院三所”和13家域外研究所开展协同创新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全力推进创新创业。出台“双创”再升级政策,认定第四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20个。长春“摆渡创新工场”典型模式在全国推广。长春新区“双创”工作连续两年获国务院通报表彰。成功举办全省创新创业大会、第三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持续优化人才环境。出台人才政策2.0版,在感情、待遇、环境、事业“四个留人”上下功夫。开展“创业有你‘就’在吉林”“奋斗有我‘就’在吉林”、吉林校友人才大会等活动,实施“吉人回乡”工程、“长白山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由净流出转向净流入。全省高校毕业生留吉就业达9万,比上年增加2.02万人,创近年来最好水平。出台支持人才服务乡村振兴政策措施,开展首批乡村振兴人才评选,授予乡村人才高级职称300人、初中级职称1700人。 2022发展规划 全面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良好创新生态,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造、追求卓越、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深度融入国家创新体系。 推动整体创新能力提升。依托大校、大所、大企,统筹打造战略性、专业性、特色性科技团队,谋划争取国家科技力量布局,建设战略性创新平台,提升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出台科技创新生态优化工程实施方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投入、成果评价、成果权益分享等激励机制,促进全域创新取得新突破。持续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启动碳纤维、黑土地、肉牛、梅花鹿等重大科技专项。开展一汽自主创新29个课题攻关。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双千工程”,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搭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常态化交流互动平台,持续开展科技成果对接活动,推动一批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支持长春加快打造国家区域创新中心。推进梅河口、辽源两个省级高新区争创国家高新区。着力建设长春北湖科学城。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龙头骨干企业创新引领计划,支持一汽、长客、吉化等开展产业集成创新试点,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建立分层次激励培育体系,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0户,力争“十四五”期末达到1500户。成立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建立省级银行信贷直达机制。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 推动“双创”向纵深发展。围绕企业孵化、成果转化、产业熟化、人才培养、金融支持等关键要素,优化“双创”平台,扩大“双创”主体,打造“双创”生态,让广大创新创业者在吉林大地放飞梦想。推动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推广长春“摆渡创新工场”创业服务模式,全面推行“一站式”集成服务、全流程创业指导。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标准引领,推进“吉致吉品”区域品牌建设。 大力激发人才活力。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完善人才工作政策体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形成人才政策强大磁场,创造“远者来、近者悦”氛围,让人才成为吉林振兴最重要的依靠。推出人才政策3.0版。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制定完善企业人才分类定级认定标准。细化人才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安置、安家补贴、住房保障等配套实施细则。优化提升“长白山人才工程”等重点人才项目。实施高端人才薪酬倍增计划。开展“柔性引才”激励计划。下放职称评聘权限和人才评价自主评审权。制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推广吉大红旗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更多专业对口人才。 创新是推动吉林振兴的第一动力,我们要坚持以创新型省份建设作为旗帜性抓手,加快汇聚创新要素,培育充满活力、富有竞争力的创新主体,建设国家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国家双链融合发展试验区、国家未来产业孵化试验区,加快把吉林人文科教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NO.31·天津 2021工作回顾 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京津冀(天津)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完成设立,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天津中心完成挂牌。 自立自强、以用立业,科技创新引领能力持续提升。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着力培育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人才发展实现新成就。深入实施人才引领战略,新增两院院士4位。打造“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升级版,累计引进各类人才42万人,我市在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上金奖和获奖数均位居全国第二,天津大学小口径人工血管项目获得全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创新金奖。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汇集全国顶级科学家和科研团队,打造物质绿色创造与制造、先进计算与关键软件(信创)、合成生物学、现代中医药、细胞生态 5 个海河实验室,新一代超级计算机、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天津版“国之重器”加快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效显著。22项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攻克酶蛋白理性设计等关键核心技术,断热稀土涂层打破国外垄断,二氧化碳人工合成淀粉实现实验室条件下“从0到1”的突破,银河麒麟操作系统、“神工”脑机交互系统等在解决“卡脖子”问题中发挥重要作用。大学科技园建设加快推进。出台大学科技园建设指导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打造高校成果转化“首站”、区域创新创业“核心孵化园”和新兴产业“策源地”。认定4家高水平大学科技园,孵化企业130余家,转化科技成果60余项,有力推动科技、教育、经济融通发展。科技型企业“底盘”不断壮大。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优化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均突破9000家,130家企业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科技体制机制创新迈出新步伐。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纯太阳能车等项目通过“揭榜挂帅”模式成功实施,建成运行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300亿元。健全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支持措施,政府引导投资科技型企业219家,带动投融资81亿元。我市科技“硬核”实力明显增强,创新策源能级加速提升,呈现出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良好态势。 2022发展规划 全力拓展协同发展广度深度,进一步增创发展新优势。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对接,坚持北京研发与天津转化融合发展,用好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和京津冀(天津)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加快应用场景开放,培育信创、生物医药、汽车等上下游协同的区域产业链。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增强科技创新对发展的引领力支撑力 始终把科技创新摆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位置,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以产业升级倒逼科技创新,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创新生态系统,全力打造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 壮大战略科技力量。支持推动新一代超级计算机、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等承担更多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动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现代中药创新中心等加快建设,尽快形成承接国家重大任务能力。高标准推动海河实验室建设运行,围绕国家战略和我市重点产业创新需求,努力创造“从0到1”的原创成果,全力推进“从1到N”的产业化应用。聚焦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和服务体系,加强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提升中介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科学有效合规的交易机制,探索成立科技成果概念验证资金、天使母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全面提升大学科技园建设水平,新增3—5家市级大学科技园。全市技术转移机构达到200家,培育技术转移人才达到1000名,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400亿元。升级加力“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全年新引进各类人才10万人,努力让天津成为天下英才心生向往、近悦远来的“强磁场”。 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科技项目遴选机制,完善“揭榜挂帅”“里程碑”等新型项目组织管理模式,探索扩大自主立项、社会多元投入基金试点范围。进一步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充分激发科研机构和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增强创新动力,推动企业成为创新要素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的生力军。 END